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及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农村信用社系统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24 号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12月24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郑斯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规范企业年金市场运作,保障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年金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25号 颁布时间:2004-11-11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4)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规范现场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根据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五日 社会...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具有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职能的中介机构: 现将《关于存档机构代办社会保险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存档机构...
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复函深圳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请示》(深劳报〔2002〕7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
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财政、信息产业、审计、地方税务、邮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分行: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对社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一些地区发放《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以下简称《检查证》)过程中,存在发放范围过宽、申领人员过多、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的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德社会保险协定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2]2号 颁布时间:2002-3-22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下发以来,各级劳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