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保基本与强基层并举理念 构建社区门诊统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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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5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东莞市将保基本作为实施门诊统筹的基本原则,将构建社区门诊统筹体系作为落实保基本原则的必由之路,将依托“政府办、政府管”的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落实保基本与强基层并举思路的载体。

  (一)“政府办、政府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过程

  在2008年初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过程中,社保部门确立了构建社区门诊统筹的目标为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同时,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制度设计、政策制定、规划布局和制定相应的社保配套管理制度。社保部门还用详尽的测算数据,协助市委、市政府下决心承办“政府办、政府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位为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不以营利为目的;体制上属于政府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费主要由镇街财政供给,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仅在社区机构建立的第一年,财政投入就达到6.8亿元。同时,实行门诊统筹费用总额包干。财政补偿与医保补偿支撑社区机构健康运行。“政府办、政府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位,为解决当前卫生体制下门诊统筹就诊量大、监管难度大、费用控制难等三大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保政策及管理制度

  建立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制度,全市参保职工(含新莞人)及城乡居民均享有同等缴费、同等待遇。门诊统筹基金按“多方筹资、财政补贴”的原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筹集,市镇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职工补贴0.2%,城乡居民补贴0.5%。社区门诊待遇按70%核付,参保人员需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就医,并推行慢病特定门诊社区服务模式。按规定转往上级医院的支付比例根据转入医院的级别降低10%或20%。各镇征缴的门诊医保费作为本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额包干费用,费用控制合理的,年终结余的部分费用可作为激励性奖励。

  (三)科学设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点方案

  社保部门在详细分析参保人分布数据的基础上,从人口规模、老年人口比重、城乡居民比例等多角度进行考虑,在各镇布点数量、选点方位等方面提出建议,提高布点工作的科学性。同时,提出合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建议,收编一批资质好、证件齐全的民办集体门诊部,转型一批公立医院的门诊部,在一些偏远的、用市场手段配置卫生资源失效的地方新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收、转、建”三种方式充分整合和发挥各类卫生资源的作用,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社区医疗机构的组建,形成了基本的服务能力。规划布点的科学性,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了充足、稳定的诊疗资源,目前全市拥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78家,平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拥有固定的参保人员约1.6万人,为其良性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跟踪监督

  镇街社保分局直接参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之中,与当地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巡查,掌握进度和质量,发现滞后情况则加强协调,共同解决。范围还包括诊疗设备的采购、安装,是否方便参保人员就诊等。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半年间,各镇街社保分局始终坚持“三必到”的全程跟踪监督措施: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有社保部门的随同监督人员;每一个关键环节必须监督到位;每一天的进展情况必须进行现场检查。跟踪监督促使规划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半年内全部建成并投入运作,确保门诊统筹的顺利实施。

  (五)提高参保群众对社区服务的信任度

  在实施门诊统筹社区服务的初期,社保部门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选点和建设,特别注意吸收那些群众基础好、资质齐全的门诊部作为定点机构,利用其在当地区域范围内的影响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任度。同时,树立样板,要求其他社区机构在软硬件建设上达到全市先进水平。与卫生部门配合,促进大医院专家下社区指导诊疗,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水平。门诊统筹实施两年多来,全市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下社区开展诊疗指导服务的达到3300多人次。在各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能看到医疗专家的身影,他们不仅为社区送去了诊疗技术,而且留下了参保群众对社区诊疗服务的信任。

(编辑:海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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