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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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7 浏览:

山东省肥城市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启动 异地住院报销不必“两地跑”
今年6月16号,我市参保职工张先生,成为我市第一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的受益者。6月7日,张先生在在湖南省子女家居住期间突发疾病,入住湖南省湘雅医院,在与我市医保处联系办理了转诊手续后,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了联网,在6月16日出院时直接结算了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只缴纳了需个人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由系统直接结算。
6月2日,人社部召开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会议要求:决战6、7、8三个月,打赢百日攻坚战,确保9月底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启动、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
按照上级要求,我市积极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与泰安市医保处多次请示对接。因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仍处在测试运行阶段,省人社厅、市医保处与湖南省人社厅及当地医保处、定点医疗机构联系,形成两地联动、互相配合,立即开展业务测试。为解决地域上的限制,建立微信群进行交流、沟通,在政策执行、程序运行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通过微信群研究解决,测试通过后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动态维护,在多方积极参与、高度配合的情况下,实现了我市第一例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的直接结算。
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我市参保城镇职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已接入国家跨省联网平台的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出院时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参保职工只需按规定承担个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就医地规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我市标准。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是国务院重点民生工程,也是我市确定的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我市在规定时间内率先完成了系统改造、联调测试、安装培训等工作,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的开通实施,不仅为广大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报销医疗费用通道,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报销周期长、个人全额垫资、往返奔波等问题。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对我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开展业务测试,通过后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同时随时梳理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切实可行措施解决,不断优化备案流程,简化备案手续,尽快实现参保职工跨省住院费用全部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真正实现便民惠民。同时加强审核、稽核,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系统,根除虚假住院问题。
 
 
 
                           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处
                            ( 翟志刚  赵雷)
邮箱:fcsbzl@163.com
座机0538-3288160
手机:1875383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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