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医保:基本医疗需求是为恢复或改善人的健康状态、维持生命及生理功能延续所需的必要的医疗服务。这个“必要”应满足形式上的不可替代性、时间上的不可后延性和综合效用的最大化。就自杀、吸毒、酗酒等行为而言,为挽救当事人灵魂或生命,施以不超出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救治,医保给予支付,这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不论当事人是否主观故意,是否事后产生悔意或求生的念头,对其实施医疗救治都是为了及时抢救其生命或将对其健康的损害最小化,这难道不是基本医疗需求?民政救助的确尚未有针对自杀、自残、吸毒、酗酒的项目,其他公共救助就更别提了,民间救助或许有,但力量显然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您觉得该依靠其他哪个政府部门的哪项职能去实现救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