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谈“退休人员或缴医保”:有失公平

分享到

2016-03-07 浏览:

今年元旦刚过,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上刊文表示,将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紧接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回应,该政策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人社部也将“适时提出政策建议”。言论一出,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什么又要开始研究退休人员缴医保呢?前来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又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法律已有规定,为何财政部和人社部又提出“退休职工缴纳医保”的建议呢?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说,现在的医保是“老规矩遇到新问题”,国家在60年前定制的退休年龄、18年前开始建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遇到了人口老龄化的新问题。我们现在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在60年前制定的,当时的人口预期寿命还非常低。所以无论是从开发人力资源,还是保持养老、医疗基金的持续健康运行,都需要对法定退休年龄进行改变。

面对医保方面的压力,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解释,虽然目前医保制度运行平稳,但日益加重的老龄化,给医保基金的长期支付带来巨大压力,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在职人员的4倍左右,如果我们把未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全部的压力压在在职职工的身上,这既不公平,制度也难以可持续运行。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2.82亿,其中退休人员7255万人,在职人员2.1亿人。换句话说,每3个在职人员正负担着1个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而且,退休人数仍在迅速增加。全国政协委员、邯郸市肢残人协会副主席刘卫昌认为,随着老龄化加剧,医疗费用在未来仍会继续增长,医保基金开源迫在眉睫,只让年轻人来全部负担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是不可持续的,我想退休人员可以交出一部分费用,但前提是得划定一个收入水平,对于低收入水平者可以进行减免。

但对于是否应该通过让退休人员缴纳费用的方式,来缓解医保基金压力,专家们仍存在不同见解。全国政协常委、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认为,让退休人员缴纳医保,有失公平,“如果你是这样做的话,是对待退休职工不公平的,同时也是不合理的。我们医保上的钱不要从老百姓手里扣,应该通过改革创造这个价值,既然说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的红利,这就是红利。可不能再从老百姓手里再掏一点”。

根据2010年至2014年人社部公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从10年到14年,历年的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和个人账户结余都是在连年增加的。黄洁夫建议,医保改革,要把医疗市场沉睡的潜力挖掘出来,美国是用GDP的17%来做医疗支出,比例很高,可是美国的医疗市场为GDP增长的钱是24%,我们的医疗卫生服务是要用钱,政府的比例应该增加,另外,一定要通过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创造钱,所以这是个宏观上的问题。

在制药产业,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闫希军也不赞成退休人员继续缴纳医保。他认为,医疗保险所面临支付压力,原因在于医保基金的支出结构不合理,过度集中在了医院治疗上,“我们现在这个医疗保障是出在结构上的问题,全部都集中在医院,医保的支付没有合理的划分。”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德明认为,医保基金如果有缺口,应该在修改《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进行多次听证。如果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基础上,仍然有很大的缺口难以弥补,可以适当收取老年人的医保基金。因为老年人收入比较低,他不可能再有单位给他交医保了,建议多次听证,同时修改《社会保险法》。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