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多维度力促集采药品落地惠民

分享到

2024-04-23 浏览:

   近年来,云南省泸西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措施,坚持将药品集采工作作为降药价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有序推进集采药品落地落实,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一是精准报量严把关口。在对各批次集采药品报量前,积极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结合临床实际需求、以往用药情况等,对照历史采购量科学、合理、精准确定集采药品品种,认真填报采购需求量。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审核定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报量,对报量不充分、差距大等情况,采取退回、重报等措施,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报量精准度,并做好需求量确认。
  二是结余留用激发活力。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充分发挥医保结余留用资金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合理用药,最大限度释放医保改革红利,有效降低参保群众的用药负担。至目前,共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参与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40家次63.35万元。
  三是强化监管力求实效。将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及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量完成情况及药品配送企业供应情况跟踪监测,及时掌握中选药品采购、供应和使用等情况,做好分析、预警等,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定点医疗机构适时提醒,指导并协助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药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杜绝超使用权限采购、不在中选配送企业范围内采购等行为。通过平台监测、现场调阅进销存数据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指导医疗机构进行整改。至目前,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33批435个品规,采购金额8058万元。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