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 结果落地太湖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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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作者:陈琼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医院用药目录的及时调整,有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全力保障第九批国家集采在我县顺利落地。
此次集采自2024年3月28日起全面执行,一是涉及多个治疗领域,涵盖感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急抢救药、短缺药等重点药品。二是降价幅度大,41种中选产品平均降幅58%,较第八批国家集采药品相比,降幅提高了2个百分点。以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胶囊为例,该药品纳入集采后,每粒(25mg)从平均约200元降至15元,每月可节约药费3880元左右。此外,用于治疗心律失常的盐酸胺碘酮注射液等药品价格明显降低。三是供应保障进一步加强,为改善此前部分集采药品断供的问题,第九批国家集采建立备供模式,当主供企业出现断供等特殊情况时,备供企业活第二备供企业可按有关程序替代主供企业及时供应,为患者提供用药“双保险”。
下一步,我县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国家、省市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不断强化集采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情况监测与督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时享受集采改革带来的红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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