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召开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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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8 作者:曾裕志、陈国光 浏览:

为贯彻落实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都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施方案》的政策文件,于都县医保局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在工会大夏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会议。会议由该局局长钟子金同志主持,县域各乡镇医保所长及财务人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学习贯彻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都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对组织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动员部署;三是学习讨论于都县医保局出台《关于明确医共体改革实施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申报工作》《关于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实行乡(镇)财务建账管理事项》的文件通知。
一、深入贯彻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在江西于都顺利完成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运行以来,为适应于都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实施方案,最大范围地让城乡参保居民享受医改红利,满足城乡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及门诊统筹需求。经2017年6月9日于都县人民政府第6次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于2017年6月20日以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府办发〔2017〕85号)文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
(一)基本原则(既普惠为主、保障适度、总额控制、统一管理、合理定点、方便群众、简化程序、强化监管);
(二)门诊统筹基金的分配与使用(基金统筹人平100元,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其中40元以乡(镇)为单位包干,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基金使用范围,总额控制、包干使用,各乡(镇)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总额分配,透支处理);
(三)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程序);
(四)审核与资金拨付;
(五)监督管理(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的门诊统筹基金监管小组,负责对本乡(镇)门诊统筹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六)奖惩。
二、部署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1、对全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好“于都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要求。
2、对各乡(镇)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监管小组及成员,要协调共同负责做好辖内门诊统筹管理的要求。
3、对县医保局全面加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加强服务的要求。
三、对执行医保门诊统筹实行财务管理工作的学习和讨论
通过学习和讨论,主要有以下几点共识:一是明确了门诊统筹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二是要认真执行门诊统筹基金需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各乡(镇)医保所应设置专门财务人员;四是各乡(镇)不开设门诊统筹基金银行支出专户;五是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报账分配制。
最后会议强调指出:于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事关100多万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民生大事,与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息息相关,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运行后能让参保群众享受越来越好的政策,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息息相关。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共同为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壮大发展而努力。
 
 
               作者:于都县医保局  曾裕志 陈国光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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